---------------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 实战研讨班 |
优惠申请致电:13911448898 谷老师
【项目背景】
PPP(Public—Private—Partnership)模式,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提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。2013年7月31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,要利用特许经营、投资补助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。作为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的重大改革举措,这被认为是PPP模式开启的信号。
2015年是PPP元年,2016年PPP正式进入实战操作新纪元,而2017年则是PPP发展的分水岭。
砥砺前行三载,我国PPP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,制度体系不断健全、项目落地不断加速、国际影响持续扩大、改革理念迈向纵深,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、优化资源配置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全局性改革中落下关键一子。
【学习对象】
政府相关部门:发改委(特许经营)、物价局、财政局(政府购买服务)、建设局、市政局、水务局、交通局、环保局 、开发区、高新区等
相关行业和企业:城市基础建设、城市供水、供暖、供气、污水和垃圾处理、保障性安居工程、地下综合管廊、轨道交通、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企业
专业服务机构:投资银行、信托机构、咨询公司、财务顾问、律师等
课程时间 |
班级期数 |
2017年3月16-19日 |
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4期》 |
2017年4月20-23日 |
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5期》 |
2017年6月15-18日 |
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6期》 |
2017年7月27-30日 |
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7期》 |
2017年9月14-17日 |
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8期》 |
2017年10月26-29日 |
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9期》 |
2017年12月14-17日 |
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30期》 |
【平台优势】
1.PPP全流程剖析:法律合同+项目融资+操作流程;
2.PPP项目对接:项目路演+政企交流;
3.PPP后续服务:论证报告编写+法律合同辅导+谈判流程咨询;
4.PPP资金平台:项目申报+投融资对接;
【专家团队】
专家团队由财政部、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、住建部、交通部等政府领导;国家开发银行、中信(香港)投资公司、摩根盛通等投资机构高管;清华大学建筑学院、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等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构成。(鉴于保护知识产权与专家名誉,专家名单仅对学员公开)
【学习费用】
1、北京面授班培训费:6800元/人(含培训、师资、教材、场地等费用),考察费用另外收取;
2、餐费600元/人,其它食宿费用自行负担,教务老师可协助安排;
3、培训费缴纳:培训费可以选择现金、汇款等方式缴纳;
【学习证明】
培训班结束后颁发“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实战研讨班”学习证书。
【上课地点】 清华大学
【学习费用】 6800元/人(含学费、教材、证书);学习期间食宿、交通及实践课程费用自理。
【开课时间】 2017年04月20日日开课
【学习安排】 4次集中授课
1、◆
咨询:电话咨询并索取招生简章或下载《报名申请表》;
【简章下载】 |
报名表下载(右键另存为)
2、◆
填表:填写《报名申请表》,并传真至招生办公室,010-62669522,注明谷老师收;
3、◆
审核:学校收到报名后对学员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向学员发出入学通知书。
4、◆
汇款:学费汇入学院账户,汇款底单请注明“
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 实” ** 学费;
5、◆
通知:收到汇款底单后统一发出《报到通知书》,通知学员报到上课事宜.
6、◆
报到:学员按《报到通知书》时间准时报到,报到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、彩色蓝底二吋免冠照片四张;
7、◆
正式入学。
◆ 特别说明: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至招生办公室 010-62669522,学校确认收到款项后在开课前统一开据发票。
【联系方式】
联系人:谷老师 狄老师
电话:010-62669582 62669220 (手机:13911448898 13693325370)
传真:010-62669522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西主楼;邮政编码:1000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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